《真相.巴萊:《賽德克.巴萊》的歷史真相與隨拍札記》書籍,作者郭明正(Dakis Pawan)是賽德克族人,是參與霧社事件的馬赫坡社族人的後裔,亦是電影《賽德克.巴萊》的隨隊族語指導老師。
Dakis其實一直沒有想到要寫「霧社事件」的事,因為清流部落的長者長年忌談這件事。Dakis後來是因為認識一位埔里的客家人,做病理檢驗的鄧相揚,他因為對「霧社事件」很有興趣,利用閒餘時間蒐集「霧社事件」的口述訪問,他告訴Dakis:「祖先的歷史不能或忘,你們祖先抗暴的創舉應由你們身為後裔者自己來詮釋,而且除了「霧社事件」外,包括你們族群的口傳歷史、文化、語言、歌謠,以及所有與你們族群相關的事務等等,應予以文字化。」
這個單純的原因,「我手寫我口」,馬赫坡社族人後裔詮釋自己的歷史,我開始閱讀這本書。
1972年左右,清流部落的族人,開始會講論「霧社事件」,是因為「媒體誤將花岡一郎與二郎報導為同胞兄弟,並指出他們是莫那.魯道的長子與次子」,清流部落的族人為之譁然,雖然當時有族人投書到《中央日報》指出錯誤,但未被刊出。
花岡一郎(達奇斯.諾賓 Dakis Nobing)是荷戈部落族人,父親是巴萬.拔袞(Pawan Bakun),母親是歐嬪.妲娜荷(Obing Tanah),荷戈部落的名巫醫。花岡二郎(達奇斯.那威 Dakis Nawi)是荷戈部落族人,父親是阿威.比荷(Awi Pihu)。而莫那.魯道(Mona Rudo)是馬赫坡部落頭目。
Dakis在書中花了一章在比對舉證電影的劇本和族老說法的不同之處,例如第20場「莫那.魯道和幾個賽德克族人逃過一劫,在月光下的姊妹原野地上奔跑……」。「姊妹原誘殺慘案」發生在1930年,日本人運用「以蕃制蕃」的手法,教唆干卓萬的布農族人用交換日常生活用品的名義,誘殺賽德克族人。發生地點在今日仁愛鄉萬豐村的一處平野地,隔著濁水溪,東岸是妹原、西岸是姊原,合稱「姊妹原」,事件發生在較遼闊的「姊原」。馬赫坡部落並未參與該次的交易活動,當然「姊妹原事件」之中是不會看到莫那.魯道的身影。雖然在拍片前,Dakis就告訴過魏德聖導演類似這類與事實不符合的事情,不過電影需要張力的緣故,導演未加以修改。
觀眾要有的基本認知是,「電影不是歷史,電影也無法詮釋歷史」,若能藉由電影引發探索相關歷史事件的動機、促使原住民族提升自主的信心、自立的勇氣,也算是好事一件。
PS.
清流部落就是川中島社,「霧社事件」發生後,日本人把還存活的族人往山下遷移,移到川中島社。接著日本人策動發生「第二次霧社事件」,有參與「霧社事件」的族人數千人被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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