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7日 星期日

抵抗遺忘歷史:從檢視鄭南榕的抵抗出發

(photo source: Taipei Times)

在台灣所謂的清明節過後,總有人談論起鄭南榕,好像不把Plurk的顯示名稱改成「我叫做***,我主強台灣獨立」,好像就遜掉了。這背後的意涵,代表著不知道鄭南榕以及其人其事,等於對國家的真實歷史是又盲又聾的狀態。

鄭南榕(1947-1989),外省移民第二代但自認為是故鄉在宜蘭的台灣人,創辦《自由時代》雜誌,以捍衛100%言論自由而自焚殉道。

《自由時代》黨外雜誌:
於1984-1989年發刊,歷經戒嚴到解嚴年代。雜誌目錄標示「文責一律由創辦人鄭南榕負責」這句話,清楚表達雜誌敢言的走向與創辦人果敢的個性。雜誌特色:報導蔣家與國民黨內幕、軍方弊案、228事件、台灣獨立等國民黨的禁忌話題。同時也率直的批判黨外公職。

鄭南榕數度挑戰執政者禁忌的務實行動:
1.1986年帶頭舉辦「519綠色行動」以解除戒嚴做為訴求的示威運動,展現動員群眾的能力, 引起國內外媒體大幅報導。
2.與228之間的特殊緣分,化思想為行動,於228事件40週年的1987年舉辦「228和平日追思會」系列活動,再度挑戰仍被視為禁忌的228議題,主張公佈真相、平反冤屈,首開帶領人群參與活動並加以報導228的突破先例。 
3.1987舉辦「新國家運動」,在台北金華國中演講,公開喊出「我叫做鄭南榕,我主張台灣獨立」這是戰後國內首次公開提出台獨的主張。

殉道主因:
在《自由時代》254期刊出台獨聯盟主席許世楷〈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〉後,鄭南榕收到高檢處「涉嫌叛亂」的傳票,誓言over my dead body,在雜誌社行使不自由毋寧死的抵抗權,自囚71天,最後以身殉道。自焚令人不捨但家屬在告別儀式勇敢道出:
軍人應該死在戰場,不是死在街頭
教師應該死在教堂和講台
我大哥(鄭南榕)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
堂堂用他的血做顏料,用他的肉做素材
在汽油火中,燒出一個不朽的國民人格,他死得其所
他做一個總編輯,死在總編輯的辦公室,一點都不可恥
我們家屬是台灣400年來,最榮幸的一個家族

影響:
烈火,使一位烈士的消逝反而轉變成更多台獨的種籽,撒落在他人的心田,激起爭取自由的信念。

台灣神典範:
鄭南榕以思想與行動觸動國民黨的神經線,報導真相於民之外勇於承擔責任,並以超乎常人的勇氣,實際爭取100%的言論自由,完全是「以主人的姿態,對打家劫舍的強盜進行鬥爭,捍衛自由;而不是以奴隸的姿態,向主人爭取自由」。鄭南榕有組織能力、不畏權勢者的仗義執言捨身絕命捍衛自由的精神,是台灣神的典範。


參考資料:
江蓋世,〈鄭南榕這個人〉,收錄於鄭南榕紀念特刊編輯委員會,《好國好民-鄭南榕逝世二十周年紀念特刊》(台北市:鄭南榕基金會,2009)。
邱晃泉,〈主人的派頭〉,收錄於鄭南榕紀念特刊編輯委員會,《好國好民-鄭南榕逝世二十周年紀念特刊》。
莫笑天,〈一個高深莫測的死對頭-國民黨眼中的鄭南榕〉,《自由時代》124期(1986年6月),頁38-39。
鄭南榕,《自由時代》159-162期(1987年2月-3月)。
鄭南榕紀念特刊編輯委員會,《好國好民-鄭南榕逝世二十周年紀念特刊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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